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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的通知汕住建通〔2017〕325号
浏览次数:1677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的通知》(粤建价〔2017〕24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措施,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确保改善工程造价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的从业行为监管工作,探索构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体系,促进我市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
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宣传,研讨改善工程造价监管工作。要加强计价依据管理,规范计价行为,引导企业有序竞争。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工程计价提供优质信息服务,为行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政策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的通知(粤建价〔2017〕248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