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总站:
现将《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