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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 东莞市高埗镇“4·12”事故教训立即 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章建筑 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汕住建通〔2018〕141号
浏览次数:2091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市安监总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东莞市高埗镇“4·12”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8〕8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关于转发〈汕头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的通知》(汕住建通[2018]136号)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东莞市高埗镇“4·12”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