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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头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18年建筑施工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汕住建通〔2018〕282号
浏览次数:2473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188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做好贯彻执行。
一、我局将于今年“质量月”期间开展“四个一”活动:召开一次专题交流会、举办一场讲座、组织一场观摩、开展一次检查。由市质监站总结当前我市住宅工程出现的常见质量问题,组织召开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交流会,研究交流防治措施,条件成熟的,可以形成技术指引,带动全市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早出成效;由市建筑业协会举办一次以建筑施工新技术应用为主题的宣传讲座,加大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普及;由市质监站、市建筑业协会要推荐施工管理水平较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成效明显、工程建设新技术、优秀施工工法应用较好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作为市级观摩项目,配合办好今年的“质量月”观摩工作;我局还将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建筑施工“质量月”综合检查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请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月”系列活动,一是要做好省、市两级各项活动的组织参与工作,二是要参照省、市两级开展的活动内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并做好活动资料收集和成果总结,认真填写《2018年 区(县)质量月活动情况汇总表》,于10月8日前报送我局质安科。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本企业、本项目“质量月”活动,在本单位开展“四个一”活动,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企业“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各级“质量月”检查的必查内容之一。
附件: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1884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