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广东高时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申报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过程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该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2日